武装保卫部(军事教研室)基本职能
(一)落实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学校相关制度政策,制定并组织实施校园安全治理和人民武装工作的战略部署和工作计划。
(二)健全完善校园安全治理和人民武装工作体系,履行对各单位相关工作的统筹协调、培训指导、监督检查职能。
(三)组织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法制教育、安全宣传教育和应急演练等活动,增强提升师生员工爱国主义思想、法制观念、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四)负责国防教育、军事技能训练和大学生征兵工作,落实国家涉及学校有关国防事宜的政策与规定。
(五)协助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制止危害国家安全、学校安全的行为,协助公安机关进行案件查处、缓刑、假释、监外执行人员管理和重大、重要活动的安全保卫任务。
(六)调解处理学校内部治安纠纷,维护校内公共场所的治安秩序,依规对扰乱校园秩序的人员进行处理。
(七)开展人防、技防、物防建设,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和防治安灾害事故发生工作。
(八)起草、修订学校安全治理和人民武装工作方面的规章制度和工作文件,对全校各单位报请学校审批的报告、请示中涉及安全治理和人民武装工作的相关问题提出审核意见。
(九)开展学校安全隐患治理工作,督促、指导学校各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和各项安全措施。
(十)负责学校政治保卫工作。
(十一)负责学校校园治安秩序综合治理和校内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服务工作。
(十二)负责校园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推进制度与标准化建设。
(十三)协助公安机关开展师生员工户籍管理服务工作。
(十四)负责校园安全巡查、巡逻,开展车辆、人员进出管理,处置各类不安定事端和突发事件。
(十五)完成校党委、校行政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